更新时间:2018-09-20 04:56作者:王新老师
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
报名结束后,于2017年3月底公布全省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3日18:00。
1、资格初审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实施。
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特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并确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7年3月10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资格初审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
资格初审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
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可自行按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向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当地考务部门修改。
3、2017年3月10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7年3月12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3月13日18:00前完成审核。
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录单位联系。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