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0 04:56作者:王华老师
报考省直及垂管系统机关(单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报考有关市(州)辖区职位的,由各招考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查并报本地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十二、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
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若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0851-85892143省级六大类机关
0851-86826549省直及垂管系统行政机关
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贵州省2017年公开招录公务员信息发布网站及有关咨询电话》(附件4)。
监督电话:0851-85837410贵州省纪委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办公室
(二)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三)本《招录简章》解释权属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
考生查询《招录简章》请登陆“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网”(www.gzzzb.gov.cn)、“贵州省公务员局网”(www.gzrs.gov.cn);查询报名信息请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
请考生密切注意有关网站公布的招录信息。
(四)招录工作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