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12 17:13作者:王华老师
构建新型城镇化推进机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有同等权利和义务。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在构建新型城镇化投融资机制、产城融合体制机制、标准体系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
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六个一体化”统筹推进力度,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承担机制,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实施新一轮农村实事工程,强化村级“四有一责”建设。深入推进苏州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改革试验区各项试点。
(八)更高层次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新一轮区域发展布局。全面对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发展一体化等重大国家战略,发挥叠加优势,加快建设沿沪宁线、沿江、沿海、沿东陇海线经济带,推进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融合发展,推动淮海经济区、淮河生态经济带规划建设,构建更加科学合理的生产力布局。发挥好国家平台载体优化配置资源的作用,推进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创新区域发展联动机制,推动城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区域规划对接、产业合作、园区共建等,加强省内省外的区域合作和交流。扎实做好援疆、援藏等对口支援工作。
更大力度推动苏南提升、苏中崛起、苏北振兴。扎实推进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面启动国家级南京江北新区开发建设。着力推动苏中跨江融合、特色发展,进一步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深入实施支持苏北发展六项关键工程,深化南北挂钩、四项转移,加快苏北振兴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完善“一市一策”、“一市一试点”政策体系。制定新一轮支持沿海发展重大举措,促进沿海地区及其与周边地区一体化发展,打造“一带一路”建设先行基地、江海联动发展基地和开放合作门户基地,加快形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三、在加快“百姓富”上创造更多成果
认真贯彻共享发展理念,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围绕“七个更”的目标,深入实施民生幸福工程,注重机会公平,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推动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