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4 10:20作者:李一老师
6.医疗终结报告;
7.医疗费用单据原件及医疗费用清单复印件。
申报工亡待遇,除提供以上1-7项外,还需提供
(1)工亡证明书(医学死亡证明);
(2)死亡事故报告书;
(3)火化证明书;
(4)工亡者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及身份证复印件,生存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在校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及学生证复印件
申报交通事故伤亡待遇
株洲申报交通事故伤亡待遇材料
旧伤复发工伤职业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
株洲旧伤复发工伤职业病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材料
工伤医疗费报销
株洲工伤医疗费报销材料
1.参保单位应向市工伤保险处报送工伤事故备案表。发生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报送;发生轻伤事故,参保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职工患职业病,参保单位应于接到职业病诊断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报送。
2.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向市劳动保障局依法申请工伤认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伤残等级1-10级。
3.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向市工伤保险处申请工伤(亡)待遇,并提交申请材料。
4.市工伤保险处审核结算科依法审核、结算、发放工伤保险待遇。
办理时限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江北路116号
株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向阳南路54
株洲市荷塘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新华东路1468
天元区社保局
地址:黄河北路71号火炬大厦2层
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