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2作者:三水老师
3、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的主体有哪些?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4、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几个等级?
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
5、生活护理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生活自理主要包括五项内容:①进食;②翻身;③大、小便;④穿衣、洗漱;⑤自主行动。
护理依赖程度分为三级:①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五项均需护理者;②大部分护理,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③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
6、工伤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同时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市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7、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1)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经过工伤认定程序,即须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提交工伤认定书。
(2)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机医疗终结。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必须是在工伤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才能提出鉴定申请。
(3)因工致残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生理功能工伤致残。即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终结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工伤只造成轻微伤,不存在劳动功能障碍或生活自理障碍,就不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8、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交哪些材料?
(1)提供工伤认定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审验并交复印件各一份;
(2)按要求填交《厦门市职工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原件一份;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印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患职业病工伤职工还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只限老工伤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