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8 08:51作者:李天扬老师
类型 | 标准 | |||
丧葬补助金 | 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配偶 | 职工月工资*40% | ||
其他亲属 | 职工月工资*30% | |||
孤寡老人/孤儿 | 以上标准增加10% |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16年的上年度2016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24565元*20倍=491300元 | |||
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 | 1、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 |||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 ||||
领取说明: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
北京工伤最新资讯:自2016年7月1日起,北京工伤1-4级生活护理费进行了上调,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低于2611.5元的,调整到2611.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低于2089.2元的,调整到2089.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低于1566.9元的,调整到156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