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09:04作者:李一老师
答:报名参加统一高考的普通高中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考生,均应参加等级性考试,其考试成绩将和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组成高考总成绩,是高考录取的重要依据。
17.问:考生等级性考试的选考科目最后选定是什么时间?选定后能更改吗?我省等级性考试每科是否提供多次考试的机会?
答:考生根据自己的学科能力、学习兴趣和高校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自主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由考生在高考报名时最后确定,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每位考生同一科目只能参加一次等级性考试。
18.问: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把考试科目覆盖到所有学科,会不会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答:高考综合改革的目标是减轻学生负担,从政策顶层设计看,不会增加学生负担。一是新实施的学业水平考试,虽然涵盖高中学习的14门科目,但这14门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是分散在普通高中三年来完成,学生可以根据教学安排以及自己的实际,在高一年级选择不超过三门科目进行考试,其他科目科选择在高二、高三完成。这些考试均安排在学期末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了考试次数,由于考试安排在平时施考,减轻了学生备考压力。二是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学生学业水平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即为合格,避免学生分分必较,唯分数论,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三是学业水平考试中的等级考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以及高校专业选科要求和自己的职业发展规划,通过6选3确定等级性考试的3门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列入高考总成绩。由于等级性选考科目是学生自行选择确定的,不限文理科,使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能和个性特点可以得到充分彰显,更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19.问:学业水平考试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以后,高中学校和学生如何适应这一变化?
答: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后,给高中教育教学和学生学习带来一些变化,主要是原来学生只能选择文综、理综,多数学校按文科班和理科班教学,现在学生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考,选择权进一步加大,学校按学生的选择实行走班教学。这些变化,为真正实现因材施教,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创造了条件,但对教学实施和学生管理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适应学业水平考试带来的变化,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全面推进高中教学改革。一是调整教学组织方式。满足学生选课的需要,合理编班,把走班教学落到实处。二是提高校长和教师的教学管理能力。加强校长和教师的培训、研修,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根据学生不同的选择,组织实施相应的教学,真正做到因材施教。三是加强教学条件保障。在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要积极创造条件,满足新的教学需要。 学生要在学习过程中培养兴趣,发现自己的特长和优势,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选择,规划人生。教育部要求建立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我省也编制了《海南省高中生涯规划读本》并在部分学校试用。各学校要把学生生涯规划教育落到实处,提高教师对学生人生发展规划的指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