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6 16:51作者:李天扬老师
六、有关说明
(一)学校实施拔尖本科生培养计划与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经选拔与考核后,理科考生可加入“金山英才班”或相应专业的“卓越班”。
(二)所有大一新生在第一学年末均有申请转专业机会,具体见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江苏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
七、日程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4月10日-20日 | 网上报名 |
5月5日前 | 合格名单公示 |
5月18日-23日 | 考生缴费 |
5月26日-31日 | 打印准考证 |
6月10日 | 面试 |
6月22日前 | 入选考生公示 |
6月27日至7月2日 | 入选考生填报志愿 |
八、保障机制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录取工作。
(一)综合评价录取工作操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二)学校设立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
(三)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工作;校内各单位、教职工不得组织或参与综合评价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
(四)对在综合评价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测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由相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2013
招办网址:http://zb.ujs.edu.cn
咨询电话:0511-88780048、88787565
招办传真:0511-88791785
监督邮箱:jdjw@ujs.edu.cn
十、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本简章由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