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4:35作者:李一老师
(五)强化师资保障。
试点院校要根据“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合理配置师资力量。试点中职学校要选拔优秀教师参与试点工作,4—5年级的教师要有高校教师资格,试点高职院校要提供高素质专业教师到试点中职学校担任教学工作。要注重聘请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技能教学教师。
(六)加强质量保障。
试点院校要严格按照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分专业制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标准。要研究制订质量监测和评估方案,探索建立中等、高等职业教育衔接的一体化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机制。要确保学生在1—3年接受必要的技能训练,在完成中职课程后,具有相应的职业技能和文化水平;在4—5年级高职学习阶段,要达到高职专科的学习要求和教学质量。
五、加强统筹管理
(一)加强统筹协调。
市教委成立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职成教处,对试点院校资质、专业设置、招生计划等进行审核,对试点过程加强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改革试点有序、平稳推进。对试点工作保障有力,教学管理、教学质量、办学条件不断提升的院校,积极支持发展;对改革试点工作不力、达不到要求的,责令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减少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
(二)规范办学行为。
改革试点有关事项,如招生计划、招生对象、就学形式、学习地点、培养目标、学习年限等应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及社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禁任何学校利用虚假广告招揽学生,引发社会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