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六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教育厅、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经自治区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的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1.学费:7500元/年。2.住宿费:1200元/年。第八章资助学生政策第二十七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
2018-11-11 00:58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六条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领导下,根据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各省市的招生录取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由高等学校和省级招办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实施高考“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择优录取。第七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按照向社会
2018-11-11 00:56
七、录取方式实行网上远程录取八、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考生可通过电话与学院招生办联系,或登陆我院网站,或直接到学院来了解录取情况。九、收费标准(一)学费每生每学年按各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师范类专业(1)师范非艺术类专业汉语、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地理教育、初等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教育、科学教育等12个专业,拟收3300元
2018-11-11 00:55
第六章奖助学金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了“奖、助、勤”为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奖励: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3000元/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额待定。资助:国家助学金(一等)25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二等)1500元/学年;广州助学金1000元/学年;学校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第七章
2018-11-11 00:54
四、收费标准1.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保密管理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标准公寓1200元/人/年。五、在校生待遇1.奖学金: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奖学金。主要有:(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优秀学生奖学金
2018-11-11 00:53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它第二十五条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普通类本科:园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非农纯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艺术类本科:环境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本科专业10000元/年。中外合作类本科(3+1):国内24
第十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第十一条英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取得英语口试成绩。第十二条工业设计、建筑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学习需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不招收色盲考生。建筑学专业新生入学后学校组织进行美术基础测试,成绩达不到要求者,理工类新生转入
2018-11-11 00:51
第十条报考条件(一)考生在政治上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医学事业。(二)招生对象是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民族不限。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少数民族考生比例在65-70%左右。在生源充足、高考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三)学校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外语基础教学,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报我校各专
2018-11-11 00:50
第三章录取规则第八条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各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或实施细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九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录取的本科新生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民族预科新生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录取;高职专科新生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第十条学
2018-11-11 00:49
第十三条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参考相关科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相应专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进档考生和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奖励的进档考生。第十四条招生计划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第
2018-11-11 00:47
第二十四条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第二十五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对象为少数民族考生。2016年我校少数民族预科招收层次为:本科预科、专科预科(护理方向)。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时,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本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专科相应批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具
2018-11-11 00:46
第十一条专业录取原则:学院严格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关于志愿投档模式的有关规定。原则上以考生的高考成绩为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专业,对第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录取非第一志愿专业的考生,直到录满为止;非第一志愿专业之间没有志愿和分数级差;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学院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
2018-11-11 00:45
第五章入学考试第十条我院2016年各招生专业(方向)的考试科目、考试要求、考试时间及地点等按照《广西艺术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第十一条广西考生报考本科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与网络传媒)、广播电视编导(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音乐表演(民族音乐表演)、表演(歌舞表演、舞台影视表演)、音乐学(民族音乐学、音乐史论、音
2018-11-11 00:43
第十八条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文化成绩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者(其中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满分150分>),按文化课成绩&spanide;文化课满分×100+专业课成绩&spanide;专业课满分×100计算综合分,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分配;专业考试成绩位于我校在各考点前5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优先录取,
2018-11-11 00:42
第九条学校招生就业处的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中山二路21号邮编:533000联系电话/传真:0776-2848059(兼传真)、2853010电子信箱:bsxyzjb@163.com学校网址:www.bsuc.cn第三章招生计划第十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特点、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党委审定后,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第十
2018-11-11 00:41
5.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专业和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考生普通话相对标准,身体素质好,协调性好,相貌端庄,体形标准,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在5.0以上。其中高尔夫运动技术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2M以上,女生身高1.62M以上;高尔夫服务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M以上,女生身高1.60M以上;两个专业进校后需面试。6.体育保健、运动康复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口吃,身
2018-11-11 00:40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第十条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第十一条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桂林理工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电话:0773-5896248,邮箱:jiwei@glut.edu.cn)。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学校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确定
2018-11-11 00:39
三、招生人数2016年我校统考招生计划总招生约3900人,其中面向广西区内单独招生约3500人,面向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新疆、青海、宁夏、陕西、安徽、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福建、海南、广东、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约二十个省市区统考招生约400人。详细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的专业、人数、学费标准等,请参阅当地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四、录取规则已参加高考统考,填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志愿
2018-11-11 00:37
第五章报考条件及要求第十四条报考普通类专业考生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第十五条报考公安类专业除了符合普通类专业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除以下项目标准按公安部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调整外,其他项目和标准均按照《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实施:1.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含文、理科);
2018-11-11 00:36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一)江苏大学2016级统招本科生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收费标准以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的《江苏大学新生入学须知》为准。(二)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七、监督和保证(一)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领导小
2018-11-11 00:35
青春期的孩子为何“烦”字当头?
如何在另类面试问题中胜出
2019-06-08
2019福建公务员考试报名缴费注意事项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将书法纳入中小学考试
2019-06-07
2019各省高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天津2019年春季高考艺术美术类联考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