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二、招生计划经广西教育厅批准,今年我院招收物流管理(港口物流方向、采购与供应链管理方向、进出口保税物流方向)、报关与国际货运、工商企业管理、投资与理财、会计电算化、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酒店管理、食品营养与检测(海洋食品方向)、商务经纪与代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营销与策划方向)、物业管理、营销与策划(商务策划方向)、市场开发与营销、旅游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人物形象设计、旅游工艺品设计与

2018-11-11 01:16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7、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8、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无分数级差要求:无。9、加降分要求:对于报考我院且符合国家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进档考生,按加分或降分后的总成绩降序排列,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1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第五章其它第十条学历证书发放: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

2018-11-11 01:15

中国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七年制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七年制实验班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本科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医科大学

2018-11-11 01:14

大连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四年制、五年制本科学生学习期满、达到大连医科大学相关文件要求、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医科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018-11-11 01:13

天津国土资源和房屋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章程

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九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须有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成绩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考、统考合格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

2018-11-11 01:12

重庆海联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五、录取原则1、录取的总原则: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制定的招生录取政策和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投档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2、调档比例:根据本院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放的招生计划和各省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20%以内。3、录取操作办法:(1)尊重考生填报的院校顺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从高

2018-11-11 01:11

重庆传媒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十四学历证书的颁发: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传媒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十五奖贷学金、学费及住宿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体系,对于统招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捐助金、“绿色通道”等,并在校内设有勤工俭学岗位。同时,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因家

2018-11-11 01:10

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章程

第二章招生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6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教

2018-11-11 01:09

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计划招生7000人

2016年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计划招生7000人,招生计划比去年略有增加。目前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设有14个系,40个招生专业,学科涵盖经济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26378名。据了解2016年7月吉林大学珠海学院与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正式签署了联合培养研究生协议,以自有师资力量为主,在学院机械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生物工程、制药工程、化

2018-11-11 01:08

北京邮电大学本

第十八条关于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为AB+,必测科目等级为4C1合格。进档后录取办法为先分数后等级。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艺术特长生也须达到上述等级要求。第十九条关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录取时的专业志愿间分数级差为0。第二十条关于保送生等特殊类型考生。保送生、经我校认定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

2018-11-11 01:08

北京邮电大学本

我校共有36个本科专业,其中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三个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其他省份,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宏福校区)”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普通专业(除电信工程及管理、电子商务及法律、物联网工程以外的专业)以“北京邮电大学”的名称在本科一批招生。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内蒙古、甘肃、青海三个省份,中外合作

2018-11-11 01:07

北京邮电大学本

2016年北京邮电大学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北京邮电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首批进行“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

2018-11-11 01:07

桂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三章招生组织机构第十条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宜。第十一条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二条桂林理工大学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电话:0773-5896248,邮箱:jiwei@glut.edu.cn)。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三条学校按照稳定规模、提高质量、突出优势、办出特色的原则,确定我

2018-11-11 01:06

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特制定衡阳师范学院招生章程。一、学校名称:衡阳师范学院(国标代码:10546)二、学校性质:学校隶属于湖南省教育厅,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三、学校办学地址东校区: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酃湖衡花路16号(邮政编码:421

2018-11-11 01:05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

第十条报考我校音乐学(含师范、实验班<师范>、钢琴制作与调律)、音乐表演(该专业只招在音乐统考中主试声乐的考生)、舞蹈学等专业,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其中音乐学[师范,含实验班]、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要求专业考试科目总分须在全省音乐专业统考前300名以内[含300名];音乐学(钢琴制作与调律)专业录取时要求考生音乐统考成绩位于全省前600名以内[含600

2018-11-11 01:05

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章程

八、录取规则学校在录取考生时,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批次、科类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志愿顺序,全面审核,择优录取。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与理科实验班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中美合作2+2)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00以上;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房地产策划

2018-11-11 01:04

广西英华国际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六、录取规则1.根据要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对于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各自专业录取进程,参照其专业志愿倾向进行适当调剂。2.艺术专业对文化和专业分均达到各省、区、直辖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成

2018-11-11 01:02

广西理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章收费标准第八条我院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和广西崇左市物价局核定的专业培养费标准计收学费和住宿费。第四章新生入学第九条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须知办理有关入学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未经批准逾期七天不到校报到注册又没有说明特别理由的考生,学院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

2018-11-11 01:01

广西经济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第十五条学校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普通批。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的录取

2018-11-11 01:00

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学籍,学生在修业期内,修完本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颁发广西科技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学生可以按照《广西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申请助学贷款。第十六条学生在校期间,学院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向

2018-11-11 0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