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6-07 03:16作者:才子老师
第五章 报名以及考试安排
第十条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19 至 11 月 21 日,登录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春季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报名系统。已经履行 2019 年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可通过输入身份证号获得已录入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未履行 2019 年普通高考报名程序的考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 核对无误后提交。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1 月 21 日)前, 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名考务费 90 元(含报名费 30 元,考务费 60 元)。考生获得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网上报名序号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名点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2019 年 11 月 22 日至 11月 23 日,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复印件到所在区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按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 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高职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技能考试科目为“技术”和“综合能力”,实行全市统一考试。“技术”科目由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考生的技术素养,掌握技术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水平,以及运用技术知识、 技术原理和技术思想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
(2)考试形式。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技术”考试时长为 12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其中信息技术满分 80 分,通用技术满分 120
分。“综合能力”的考试时长为 90 分钟,总分值为 200 分。
(3)考试组织。“技术”和“综合能力”以市高招办组编的《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技术科目考试大纲》(试行)、《天津市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大纲(2017 年 8 月修订)》为依据。“技术”和“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基本素质,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日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备考
(4)考试时间。2019 年 3 月 23 日上午 8:00—10:00 技术
10:30—12:00 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