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50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各省、市区招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2、院校代码:14279(国标)1132(北京)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层次:大学专科
5、学制:三年
6、办学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清源路北(大兴校区)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悦秀路南口(海淀校区)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90号(通州校区)
7、学院简介:北京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是北京市交通委直属的唯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为首都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建设培养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形成了鲜明的交通职业教育特色。学院是北京交通职教集团的核心院校,与北京市交通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公交、地铁、首发、公联、祥龙、市政路桥等)及世界知名企业紧密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所有专业100%采用订单式培养模式,毕业生实现专业高对口率和高待遇就业。在市教委和市交通委的指导下,学院借助于国际化办学模式,引进德国德累斯顿工业大学职业本科课程,为学生可持续发展搭建了广阔的平台。
第三条 招生对象
1、北京:参加当年高会统招的考生。
2、外省: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学生(招生条件、专业和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文件为准)。
第四条 招生专业、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及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
(1)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群
(2)汽车服务与管理专业群
(3)交通管理与信息工程专业群
(4)道路桥梁工程专业群
(5)中国古建筑专业群
2、报考城市轨道交通专业群的考生,将来就业的地铁企业基本身体条件标准如下,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