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30作者:三水老师
第七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二十七条 经学院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入学(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1个月内对新生家庭经济状况等进行复查,如果发现材料虚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学校。
第八章 免费
第二十九条 实行全免费。学院以全慈善方式,对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全部免其学费、教材费、食宿费,并提供全部服装、床上用品、学习用品和寒暑假探亲往返路费等。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部门:学院绩效督察室
联 系 人:何锐连
接受监督与申诉电话:07633918992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部门: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33936012/3918200
传 真:07633936700
电子邮箱:zs@bgypt.com
学院网址:http://www.bgypt.com/
招生网址:zs.bgypt.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于2015年3月20日院务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委托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