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20:11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要求,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执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工业学院(英文全称: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五条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南大街99号
第六条 学校概况:学校坐落在中俄界湖兴凯湖畔,位于鸡西市区中心,教育教学用地74.5万平方米,校舍面积33.2万平方米,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形成了数字化、信息化、生态化的现代大学校园。学校固定资产原值5.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44.78万元,图书馆藏书102.7万册。设有10个教学系院和2个国家级文化研究中心,开设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环境设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前教育等57个本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8158人。有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3个;国家级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建设专业2个,省级6个。有校内实验实训教学基地6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18个。专任教师498人,其中高级职称164人,博士、硕士202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级名师、教学新秀、市级学科带头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30余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从中国工程院、国内外著名大学及科研院所聘请40余名首席教授、终身教授和客座教授,从行业企业聘请兼职教师100余名。是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院校、教育支援西部地区先进单位,是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师德建设标兵、花园式学校、三育人先进集体。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本科学校
第八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