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57作者:王华老师
第十七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类)的出档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江苏省艺术类(美术类)出档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D级科目不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第十八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则语种不限。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招生录取加分及照顾政策遵循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对各省(区、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的加分予以认可。
第二十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生程序和录取办法、规则详见《汕头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第五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收费标准以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三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2016级学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医学类专业5760元,其他按不同专业分别为4560、5160元,具体见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900--1200元。新书院住宿费标准按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