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9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纪律检查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学校国家代码:13548。
第五条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原为西南大学育才学院。2013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由独立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重庆市首批获得批准转设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和国家教育部首批确定的全国应用技术型大学战略试点研究高校之一。学校上级主管部门为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 学校概况:学校占地面积2055.78亩,绿荫环绕、宁静清幽,绿化率达70%。校舍面积42.44万平方米,各类藏书286万余册(其中纸质图书185万册,电子图书101万册),报刊1481种。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25.35万元,设有14个二级院(部),41种本科专业和1种专科专业,涵盖文学、法学、管理学、经济学、艺术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10大学科门类。
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走优化结构,内培外引之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教职工1481人,其中拥有专任教师1029人。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有392人,占教师总人数的38.1%,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有560人,占教师总人数的54.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多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学科带头人、重庆市优秀教师多人。学校还聘请了潘际銮院士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聘请了杨福家院士、教育部总督学顾问陶西平教授、数学专家李延保教授等知名学者为特聘教授。
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毕业生中已有900多人考上了研究生。2010年,学校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被重庆市教委授予重庆市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称号,2011年被中国民办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被重庆市民政局授予重庆市先进社会组织称号,2012年被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