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4作者:王华老师
第二十七条 食宿费:按照涪发改委(2010)135号文件规定收费,其中:公寓住宿四人间1200元/学年;公寓住宿六人间1000元/学年;普通住房500元/学年。
第二十八条 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以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九条 学院网址:http://www.cqgmy.cn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3-72806301 72806302 72806303
2.招生咨询QQ:613166000 613166111 613166333 613166555
3.电子信箱:cqgmzsb@163.com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特别声明:学院未委托任何社会招生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录取事宜,未经学院招生部门录取而产生的问题学院概不负责。考生和家长如遇招生诈骗等问题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纪委反映或投诉。投诉电话:023-72806353。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重庆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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