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40作者:才子老师
3、各专业录取时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所学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4、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
6、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7、对于报考我院的艺术类考生,我院认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原则上以专业、文考成绩双上线后按<专业成绩和文考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8、未尽事宜,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录取原则执行。
九、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
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各专业学费标准,请考生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教育考试院)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航空服务》专业学费每学年为6200元,另外每学年收取实训费4000元,一次性收取三年服装费2500元。《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每学年10000元,另外第一学年和第二学年,每年收取材料费2000元。学院收取的服装费、材料费等属于代收费,坚持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多退少补原则。
住宿标准为:普通宿舍500元/年、公寓8001200元/年,学生入学时可根据自身经济条件选择。
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奖贷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品学兼优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或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中国航天科技集团设有CASC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年,二等奖2000元/年,三等奖1000元/年;学院设立了甲、乙、丙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