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9:27作者:三水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条 学校名称: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国标代码:13123;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办学类型:民办高校;办学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西路35号;邮编:712046
第三条 毕业与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四条 我校是由著名企业步长制药公司投资创办,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设商学院、金融与会计学院、国际经济学院、医药学院、信息与工程学院、文化与艺术学院、珠宝学院、时装艺术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九个二级学院。开设本科专业21个,专科专业21个。学校坚持企业办学、专家治校、强商兴药、服务地方的办学特色,以人才与市场、专业与职业、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创新精神、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强的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总计划,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五章 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