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学费标准:会计电算化、室内设计技术专业7000元/年,其他普通专业6000元/年;软件高职专业9000元/年。按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退费方法: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关于学生退费的有关规定标准。
第七章奖、助学金的设定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享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一条 学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校助学金。
第八章录取查询及监督 第二十二条 我院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陆我院网站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二十三条 学院坚决贯彻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实施六公开,六不准阳光工程,实行公平、公正、公开,接受有关部门与社会监督。
第九章其他说明 第二十四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将对新生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凡发现不合格者,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第二十五条 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
学院网址:http://www.fzrjxy.com
招生咨询电话:0591-83843292、18905009495
招生咨询QQ群:178669772
招生办传真:0591-83843292
招生投诉电话:0591-83843281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