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52作者:李一老师
一、学院简介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创始于1983年,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纳入全国高考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并于2010年通过教育部高职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校地处厦门市集美文教区(厦门软件园三期规划区内),毗邻厦门高铁北站,与集美大学、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理工学院等多所高校比邻而居。学校下设商贸学院、管理学院、工学院、艺术与建筑学院、教育学院和信息学院六个二级学院和一个基础教学部,全日制在校生6000多人,教师300余人。教师中拥有省级教学名师和省重点大学教学名师,高级职称者占30%,大多数教师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双师素质者达65%。
二、院校层次、性质
我院为国家教育部备案、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全称为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厦门市集美大学城( 邮编361024),学制三年。学生毕业后由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认证。
三、2015年招生范围与计划
我院2015年在福建省、江西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省、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甘肃省招生,招生计划以上级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四、外语语种
各专业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没有口试要求。
五、招生要求
各个专业均无性别限制。各专业招生时均按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院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实施阳光高考招生,录取过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和录取。
2.成立监察领导小组,参与招生全过程,确保严格按教育部和省计划部门核定的当年招生计划和学院制定的招生规则进行招生。
3.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
4.文史类、理工类根据各个省份高招办的投档模式规则进行录取。
5.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七、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