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恩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18:49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一条 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 调档原则
福建省原则上按照1:1的投档比例进行录取,对于专业服从调剂者全部录取。
第十三条 录取细则
1.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级差方式。第一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值为 2 分,第二专业志愿以下不设级差分。所有投档的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英语、数学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3.往届生的录取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福建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闽价费﹝2007﹞154号文)
1.学费:
(1)按照专业招生学费:
a.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5000元人民币:
国际经济贸易、金融学、英语、电子信息工程、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
b.下列专业每学年学费为14000元人民币:
市场营销、行政管理、工商管理、物流管理、法学、汉语言文学、经济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专业;
(2)按照大类招生学费:
a.下列大类每学年学费为14000元人民币: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学、广告学)
b.下列大类每学年学费为15000元人民币: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
2.住宿费:每学年1300元人民币(含定额水电费:每生每月5度电,2吨水)。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