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更新时间:2018-10-29 18:47作者:李天扬老师
按教育部等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我校以下专业对考生体检有特殊要求:
1、工业分析与检验、食品营养与检测、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三个专业体检特殊要求:无色盲色弱。
2、航海技术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女生不宜就读;身高在1.6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7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及以上,无色盲色弱。
3、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由于行业就业特殊性,女生不宜就读;身高在1.55米及以上,双眼裸视力4.6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及以上,无红绿色盲。
五、外语语种要求
专业培养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安排教学。
六、收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学校高职高专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2〕356号),普通专业学费标准按照6000元/生?学年收取。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13〕251号),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教材费、新生体检费、新生军训服装费等代办费据实结算。住宿费按照闽价费〔2007〕75号文件执行。退费办法按照闽价费〔2005〕435号文件执行。
七、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
(1)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综合素质及表现突出的学生中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在学院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上,从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及表现突出的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3)按规定向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获助人数占学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两档:对在校生5%左右特别困难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4000元,其余15%左右贫困家庭学生每生每年补助2500元。
2、每学年根据学生学年平均学分成绩,综合素质及表现情况评定学院奖学金,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
3、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助学贷款
(1)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勤工助学得到资助。
(2)对经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表现良好、成绩优秀的学生,按比例适当减免一定学费。
(3)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贷款。
八、毕业证书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