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32作者:李一老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0843,河南省招生代码为6265、6336、6346。
第三条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1年,1999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全国铁路系统第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2005年划转河南省,现为河南省省管高校。
第四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院面向全国招生,高职高专学制两年或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考试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制定年度招生事业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院招生就业处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招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