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8:24作者:王华老师
第六条:我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5年 面向全国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 将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 划作适当调整。分省招生计划详见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2015年高考报考指南。地球物理测井技术、钻井技术、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石油工程技术、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等5个专业只招男生。
第七条:学费标准:高职普通类专业5000元/生·年,特殊类专业5500元/生·年。住宿标准为六人间,费用为7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院下发的2015年新生入学指南。如政府对当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 八条: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 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 九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 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 规则为准。
第 十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 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做 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