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9作者:三水老师
二、报考志愿处理办法: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轮投档的考生,若第一轮投档生源不足,可接收征求志愿的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院校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三、加分处理办法:我校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录取及确定专业。三侨一台考生(即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普通类专业确定办法:普通类专业(类)投档采取分数级差的方式,并根据专业的培养要求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确定专业。
分数级差分根据第一志愿投档模式的不同设置如下:
1.第一轮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3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2.第一轮按志愿优先投档的省份
分数级差总分为8分,即:第1专业和第2专业的级差为4分;第2专业和第3专业的级差为2分;第3专业和第4专业的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之间(含调剂)级差为0分。
五、艺术类录取办法
按照《华侨大学2015年美术招生简章》《华侨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学院招生简章》《华侨大学2015年厦航学院(空乘)校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执行。
六、体育教育专业录取办法
只招收体育专项测试成绩达总分的75%(含)以上,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线之上的考生,按照其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七、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
我校是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本校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执行。
八、部分省份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录取办法
黑龙江省、河北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等9省份继续实行英语、数学单科成绩优秀的加分政策。凡我校进档的普通类考生,英语和数学高考成绩单科均达满分的90%(含)以上者,可加8分参与本科专业的分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