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9作者:王新老师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翻译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
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填报。
2.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优先录取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形象气质较好的考生。
3.按照省级空乘统考成绩录取的音乐表演(厦航学院)、舞蹈表演(厦航学院)专业的考生,年龄不超过十九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净身高及体重要求如下:
(1)男生:净身高4375px~4625px;体重=[身高(cm)-105]kg±10%;;
(2)女生:净身高4075px~4375px。体重=[身高(cm)-110]kg±10%。
符合教育部高考体检指导意见及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检标准。
美术类、音乐舞蹈类(含厦航学院的空乘)报考要求详见相关类招生简章。
第十三条 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他: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对涉及考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查,并对考生违规、弄虚作假者行为进行处理,严重的直至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且在泉州市各市、县、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且在厦门市各市、区高招办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
志愿填报代码,详见福建省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要求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之内。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10%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