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34作者:李天扬老师
第九章 退费办法
第三十二条 我院严格按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民办高校学生退(转)学退费办法》琼教计【2008】158号执行。
第十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依据《信访条例》(国务院令第431号),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设立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纪检监察处。
纪律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金丽娟
监督电话:0898-65969889电子邮箱:408847890@qq.com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5969918
传真号码:0898-65969909
电子邮箱:hnkj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hnkjedu.cn/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海南科技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