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9作者:王华老师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专业要求
第七条 2015年学院面向湖南、广东、广西、江西、浙江、新疆、湖北、重庆、安徽、福建等1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文理科类以各省(市、区)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九条 各招生专业男女性别不限。
第十条 各招生专业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十一条 护理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
第十二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考生档案中高考招生体检表记载的信息为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录取。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原则与办法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执行志愿投档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五条 对于符合学院投档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高考体检标准、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总分低录取额满等情况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录取及退档考生以生源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后的名单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认可生源地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政策,以包含附加分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第十七条 对非应届考生录取无附加要求。
第十八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网址:http://xxxy.hnctcm.edu.cn/。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最新收费标准收费,新生在入学报到时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将于新生报到前在入学须知和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