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6作者:王华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2015年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邵阳学院
学校代码:1054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学校简介:
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位于湘西南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邵阳市,交通便利,景色秀丽;学校现有李子园、七里坪两个教学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96亩;校舍面积51.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2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11亿元;馆藏图书125.9万册,电子图书47万册,中外文期刊1108种,学术专业数据库27个。学校现有15个院系,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2个硕士点。有57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18078人,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我校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七条 凡符合教育部《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