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9 17:25作者:王华老师
学院十分重视毕业生就业和实习工作,积极拓展实习就业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建立了完善的实习就业保障体系。山东省立医院、齐鲁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以及济南市级各大医院、驻济南部队医院等100多所高水平的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常年承担着我院学生的实习工作,有效保障了后期教学实践和毕业实习的质量。近几年,护理、助产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专业对口率持续走高。药学、中药、口腔、医械等专业学生就业率和专业对口率一直保持较大的优势。同时,学院积极拓展境外就业,先后有30余名毕业生赴国外就业或留学。2014年,学院与美国纽约市立大学、佳联国际公司达成国际合作意向,从2014年护理专业毕业生中遴选品学兼优、英语基础好的的学生,直接推荐到美国继续学习就业,今后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的渠道将更便捷、更畅通。学院还严格执行关于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西部支援计划和应届毕业生参加部队士官、义务兵选拔等各项国家政策规定。
近年来,我院学生在全国、省市操作技能比赛、涉外护理技能大赛上多次获得一、二等奖。学院按照社会需要和岗位需求确定的办学策略,提高了毕业生的综合素质,毕业生适应性强,实用性好,深受用人单位欢迎。
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今天的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正满怀豪情,朝着加快科学发展,创建一流学院的目标奋力前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落实,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济南护理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三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