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6作者:李一老师
第九条 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2015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如下: 模具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质量检验方向)、数控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设计自动化方向)、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广告媒体设计方向)、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及网络工程方向)、动漫设计与制作、物联网应用技术、汽车运用技术(营销与保险方向)、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营销与策划、物流管理、会计与审计、电子商务、服装设计(设计与表演方向)、食品营养与检测、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航空服务,共27个专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二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参加2015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且对外语听力部分成绩无要求。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航空服务专业特别要求: (1)身高要求:女生:4075px4350px;男生:4325px4625px。 (2)面貌要求: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举止端庄;肤色 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痕迹及斑点,无纹身(男生无耳洞);无明显内、外八字。 (3)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视,任何一侧矫正 后视力应在4.5以上(E表)。 (4)其他要求: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 不低于5米。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模式投档省份的考生,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录取线内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报考我院的第一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5)山东省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6)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办咨询电话,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7)通过邮政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新生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