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4)
更新时间:2018-10-29 17:11作者:三水老师
第十章 其它 第三十七条 毕业生可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文件政策规定,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录取后进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继续学习。 第三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与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学生就业,由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通知书或就业推荐书。 第四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六路 邮编:276000 网 址:http://www.sdmc.edu.cn 招生专用QQ号:1980981229 QQ群号:263382180 招生专用微博地址:http://t.qq.com/sdmc1980981229 电子邮箱:lyyzzb@126.com 咨询电话:0539-8016931 6177119 6177120 6177121 6177122 8212665 8075500 传 真:0539-8212665 8211552 济南校区:山东省济南市二环南路5460号 邮编:250002 网 址:http://www.sdmc.net.cn 招生专用QQ号:937010898 QQ群号:242138441 招生专用微博地址: http://t.qq.com/shandongyizhuanjinan 招生专用微群地址:http://qun.t.qq.com/19794018 电子邮箱:sd6305777@163.com 咨询电话:0531-86305777 86305666 86305778 传真(自动):0531-86305577 86305777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注:此招生章程经省教育厅审核,并在教育部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dpec.gov.cn或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站http://gaokao.chsi.com.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