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3)
更新时间:2018-10-29 17:00作者:才子老师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考生,由考生申请,我校审核批准后,资助部分交通费。申请表格见附件。
本次在浙江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和最终录取结果均须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招生监察小组全程参与,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我校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七、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招生网站:http://zsb.sjtu.edu.cn
八、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