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2)
更新时间:2018-10-29 16:57作者:李天扬老师
注:
1、中国语言文学类含秘书学、汉语言文学(基地)、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基地)、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功能材料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
2、招生专业(类)具体名称最终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五、报名办法
4月15日起至5月5日,考生登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照报名流程进行报名。考生报名填报所有信息必须完整、准确、真实。
考生申请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②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考生申请材料均使用A4纸,且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中的信息相吻合。申请表须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上述材料均须由所在中学审核人亲笔签字、加盖中学公章。
考生申请材料请于5月6日前通过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至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出日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材料字样,以免遗失。所交材料恕不退还。
六、选拔程序
1、资格初审
根据考生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未按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要求报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审核。我校在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考生中确定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初审结果将于6月3日公布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2、确认及准考证打印
通过公示的考生免缴考试费,准考证打印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核
考生于6月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办理报到手续,6月14日上午参加笔试;14日下午按各学院(部)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分别公布面试考生名单;15日参加面试。具体报到地点、考核安排等详见准考证及我校网站公布。
4、入选资格认定
按各学院(部)考生笔试、面试成绩直接相加后的成绩高低分别认定入选资格。
5、入选名单公示
拟认定结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生效。
七、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