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考“院校志愿”填报要求
预录取考生请按照高考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统一填报该专项计划的院校志愿。如果可以填报多个院校,则必须将我校填报为第一志愿,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没有单独组织填报专项计划录取志愿的省份,需在普通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A志愿)填报我校,否则视为自愿放弃。
(二)录取条件
预录取考生高考总分达到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以上,经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符合我校相关录取要求,将予以录取。
(三)专业确定
1.高考总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调档线20分以上的考生,满足其第一或第二专业志愿。
2.高考总分高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调档线但未高出20分的考生,满足其第一、第二或第三专业志愿。
3.高考总分高于其高考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即一本线),但低于我校在其高考所在省份调档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执行情况综合考虑,尽量满足其所填报专业志愿。
4.考生须服从专业调剂。
六、领导和监督机制
(一)考生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和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考生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核相关报名材料。
(三)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对我校专项计划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8)87092232。
七、咨询电话
(028)87092355、87092897、87092898、87092899、87092900、87099171、87099172 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