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4:59作者:王新老师
第一条招生专业: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医药营销(药剂与药品营销)、药品经营与管理、医疗保险实务、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信息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其中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被评为国家级高职高专示范性建设专业和自治区级高职高专精品专业;药学、护理专业分别获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项目和被评为自治区级高职高专示范性建设专业。药学、医药营销(药剂与药品营销方向)、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分别与广东大参林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医药万泽连锁有限公司、广东一致药店有限公司、深圳海王星辰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广州养和医药锁药店有限公司、广西康全药业有限公司、广西一心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友和古城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大川药业、九州通医药集团、广西华辰药业有限公司、南宁靖佳齿科技术中心实行“订单式”合作办学,进入这些专业班级学习的学生,可安排在相应的公司单位实习和就业。
第二条招生对象:参加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三章报考要求
第一条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他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二条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组织体检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条患有色弱、色盲者均不能报读我院招生的所有专业。
第四条鉴于药学类专业学习、就业的特殊性,肝功能异常者不能报读我院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医药营销(药剂与药品营销)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建议不要报读药学类专业。
第五条鉴于行业的特殊要求,报考护理、助产专业的考生女生建议身高在1.55米以上、男生建议身高在1.62米以上。
第六条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医学类、药学类专业,因为医学类、药学类专业要求学生能够独立完成大量、长时间的实验操作。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一条学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及自治区招生21c2考试院的招生规定进行招生录取。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考生填报的志愿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全程网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