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2:30作者:才子老师
沈阳农业大学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沈阳农业大学。
二、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与研究生。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学习年限:动物医学专业学制5年,学习年限为4-7年;其它专业学制4年,学习年限为3-6年;高职专科升本科专业学制为2年。
七、录取原则与办法:我校新生录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规定,录取工作原则、办法如下。
1.录取办法
我校为第一批本科录取院校。在辽宁之外的其它省份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20%的比例调档,再按分数择优录取;其中江苏省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招生计划人数,则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生源地省份招生政策确定录取办法。
我校在辽宁省参加一批本科B段录取;具体方法是在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按分数择优录取。
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2.我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学生入学一至两年后,进行专业分流,其中包括:
(1)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分流成环境科学与环境工程两个专业。
(2)工商管理类:分流成会计学、市场营销与旅游管理三个专业。
(3)经济与贸易类:分流成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
(4)生物科学类:分流成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与生物工程三个专业。
3.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