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1 01:44作者:王华老师
重庆三峡学院2016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 重庆三峡学院; 学校代码:10643
办学类型及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办二本)
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地点:沙龙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沙龙路二段780号(邮编:404100);百安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星路666号(邮编:404020)。各专业就读地点以新生录取通知书中《入学指南》说明为准。
办学基本条件:学校始建于1956年,1994年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一所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16年7月,学校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1980余亩,校舍面积49万平方米,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图书馆藏书137万余册,电子图书152万余种,仪器设备总值近1﹒3亿元。教职工1032人,专任教师787人,教授、副教授32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历教师643人。开设了54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已形成以工学、文学为主,管理学、艺术学、理学、经济学、教育学、法学、农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000余人。
颁发学历证书: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署名重庆三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学士学位证书。与东南大学采用“1+2+1”模式联合培养的合格本科毕业生仍颁发重庆三峡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联合培养,东南大学附加印章。
第三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才”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及投诉电话:023—58106645。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