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5 09:25作者:李天扬老师
(二)报名程序
1.应届生由毕业学校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非我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学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往届生、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和现役军人等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报名;兰州新区舟曲中学甘南州籍考生在兰州市参加报名、体检和考试,由兰州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时,考生须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学籍审查登记表》(详见《报名工作规定》)、《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户籍、民族成份审查登记表》(详见《报名工作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查确认后交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
3.中职生在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招生办集体报名,具体报名事宜按《关于做好2016年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4.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除填写《2016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外,还须填写《2016年非甘肃省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件2)。
(三)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报名期间确实无法及时办理正式身份证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数码打印照片的户籍证明参加报名,正式考试时必须使用身份证。台湾籍考生、外国侨民等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使用公安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
2.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具有我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毕(结、肆)业证。
3.考生报名时必须参加县(区)招生办安排的数码照相。
4.文史、理工类考生在选择考试科目及报考科类时,须按要求正确填写。
5.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基本信息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分艺术文或艺术理两类报名,并办理《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准考证》;
(2)考生应根据自己所学习的艺术类专业选定主考“专业类别”,即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或舞蹈学类。填报时,考生只能选报一类;
(3)考生需选定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类别。考生从美术与设计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美术与设计学类(唐卡)、音乐学类(声乐)、音乐学类(器乐)、音乐学类(理论作曲)、音乐学类(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类中选报一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