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8 23:04作者:李一老师
2017年6月15日专题信息网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首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岗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其他岗位无需进行。
进入体能测评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6倍比例范围内。体能测评工作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组织实施。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执行。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2.须进行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3.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岗位招录人数2倍比例范围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持笔试准考证(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
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将依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
六、面试
面试由州(市)级及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可采取单一面试方法,也可以根据岗位需要,采取多种测试方法(包括专业测试)。面试满分100 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全省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总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考录过程。
全省面试工作拟于2017年7月中旬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省级和州(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通知为准。
七、各项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各笔试科目成绩之和+笔试加分;
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百分制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40%+(申论成绩×100/申论满分分值)× 3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科目成绩×100/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科目满分分值)×30%+笔试加分×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分值+ 申论满分分值+公安执法勤务类岗位专业科目满分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