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23:19作者:李天扬老师
三、招收程序
招收士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登记、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签订协议、批准入伍、组织交接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5月份,市征兵办根据招收计划,会同宣传、教育部门和有关院校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士官招收条件、招收指标和报名登记公告,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明确报名登记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二)报名登记。5月27日前,市征兵办会同乡(镇、街道)人武部开设士官招收报名登记站,组织适龄大学生报名登记。在登记中,严格按招收条件,认真审查应征大学生的学历、年龄、专业等情况,并组织目测。凡不符合招收条件的,当场告知本人。
(三)择优推荐。6月10前,各乡(镇、街道)对报名应征大学生进行综合衡量,择优向市征兵办推荐应征大学生名单;对乡(镇、街道)推荐的对象和社会公开报名登记的大学生,由市征兵办组织资格审查,择优确定上站体检人员。
(四)体检政审。6月25日前,市征兵办按照征兵体检、政审的标准和办法,组织应征大学生进行体检。原则上菁城、桂林、新桥、永福不少于2人,其它各乡镇送检人数不少于1人。体检结束后,市征兵办要会同有关院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审查。7月15日前龙岩市征兵办会同市征兵办对预招对象进行身体复查和政治审查。
(五)专业审定。由市征兵办负责,部队不再派人组织专业技能考核,由市征兵办填写《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学历专业审定表》,高等学校专业审查意见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审定意见栏要加盖公章,装入本人入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