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14 15:05作者:李天扬老师
(2)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对推荐名单进行评审,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校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将受助学生名单报送理事会审批。
(3)名单确定后,奖学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受助学生本人在福州市开户的中国建设银行存折或账号中。
4.报送材料:
(1)《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填写,学院审核后才再打印,附上研究生报名缴费相关凭证);
(2)《关心下一代兴业奖学金发放表》(一式三份,学院审核后统一导出打印)。
5.报送时间:11月6日前将有关材料送交至学生助学管理中心审核。
(七)象屿集团奖学金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创新,2011年6月,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每年提供10万元用于设立“象屿集团奖学金”,首期运行3年。2015年1月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再次注资30万元实施第二期资助,为期3年。现将2014-2015学年“象屿集团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励对象:
奖励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全日制毕业班学生。
2.奖励名额及金额:
奖励100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每名学生奖励金额为1000元。其中经济学院20名左右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3.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3)参加硕士研究生报名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
(4)热心公益事业,承诺每学年参加公益活动时间不少于10小时。
4.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