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录取工作安排和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通知(3)
更新时间:2018-07-12 21:59作者:李一老师
要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适度扩大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进行考试评价录取的高职院校范围,健全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考试招生办法,适度提高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的比例,力争2016年通过分类考试招生人数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要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贯通招生,招生专业应以艺术、体育、护理、健康服务、社会服务、学前教育以及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要规范中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贯通招生,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要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认真完成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招生任务。要会同户籍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违规惩处,严格审查考生资格,坚决整治高考移民和资格造假。要优化工作流程,探索完善投档录取办法,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国家专项计划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擅自将未完成的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录取,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高校专项计划要严格执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简章,不得录取不具有农村身份或超出各省(区、市)确定的实施区域的考生,录取考生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地方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因地制宜确定。要改进录取方式,推行和完善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办法,优化信息服务,方便考生填报志愿。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适当增加平行志愿数量,降低考生落选风险;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一档多投”录取模式,依据考生志愿将档案同时投放多所高校,增加高校和考生双向选择机会。要逐步减少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6年试行减少录取批次的省份要认真论证、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多次模拟、平稳实施。三、加强招生信息公开。要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简章及录取分数线和通知书查询、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录取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要重点加强对自主招生、保送生、艺术类及体育类、高水平运动队及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考生资格、录取要求和录取结果的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测试项目、测试成绩、合格标准、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录取优惠分值、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要明确录取各阶段信息公开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各批次招生流程、志愿填报时间及办法、投档和录取的规则及结果、未完成计划志愿征集办法、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等应知须知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