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09 22:02作者:王华老师
福建省2023年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部署,2023年实施新的高等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3年实施新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录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完善促进公平、科学选拔、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和机制。
福建省新高考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政策,落实道德培养人才的基本任务,培养道德、智力、身体、美、劳动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人才培训和选拔的规律,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决扭转成绩、入学等不科学的教育评价方向。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根据2023年高考招生综合改革的部署安排,2023年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2023年实施新的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化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和机制,促进公平、科学选拔和监督。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1.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1)考试科目。自2023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入学以来,普通高中学术水平考试分为合格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考试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艺术等14门科目。选择性考试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门科目。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知识、大学人才选拔要求,从上述科目中选择3门参加考试。
(2)考试对象。普通高中生必须参加学术水平合格考试,其中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也应参加选择性考试;其他高中生和社会人员只能参加选择性考试。
(3)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包括学术质量要求)和大学人才选拔要求为基础。坚持道德培养,科学设计命题内容,注重学科必要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质和核心价值,注重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考试方法。语文、数学、外语(包括听力)、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10门合格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选择性考试科目采用书面闭卷笔试,信息技术合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计算机考试,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合格考试采用单独的实验(实践)操作测试。体育与健康、音乐与艺术三门合格考试科目实行学科技能或素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