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3 10:06作者:李天扬老师
19.毽球[发球、进攻、传球、比赛(报考毽球专项的考生必须以上述项目作为专项考试内容)]。
考试方法:
⑴发球。
测试者手持毽球,站在发球区内,将球发向对面半场的1、2、3、4号位;发球不准犯规,球出有效区外无效;测试者每人发10次,按有效次数计算得分。
⑵进攻。
测试者手持毽球,站在二米线附近,测试者自己或队友抛球、调整球,进行进攻(踩球、勾球姿势不限)球必须落在半场有效区内,球出界或身体触网无效。测试者每人进攻10次,按有效次数计算得分。
⑶传球。
测试者自由组合,两人一组,测试者站在2号位,抛球者站在1号位,测试者接到由1号位抛来的球后,要求把球传到3号位距网垂直距离
⑷评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