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1 09:30作者:李一老师
1.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各学校要统筹安排,认真做好学生思想品德评定、期末考试、年终总结等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研究部署下学期工作。
2.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寒假期间,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较多,人流、车流较大,诱发事故的不稳定因素增多。各校要根据师生返乡、外出活动等实际情况,全面开展安全教育,深刻吸取以往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同时通过召开班会、家长会、发放《致家长一封信》、签订《假期安全公约》、发送微信、手机短信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进行防意外伤害、防火、防盗、防溺水、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提醒家长负责学生脱离学校管理时段的安全。组织学生和家长利用安全教育平台开展“2018年平安寒假”专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及家长安全意识。要特别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严禁乘坐无客运资质的车船和超员车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3.全面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安全工作方案,落实安全责任。要按照“全面彻底、不留死角、不留空隙”的原则,在假前对校舍、食堂、安保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重点对水、电、火等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及时整改,确保校园财产安全。
4.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体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勤俭节约,树立科学的人生观,提升孝亲敬老、服务家庭的意识。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加强体育锻炼,做到文明上网,主动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注意个人卫生、膳食营养等,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
三、科学安排师生假期活动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规范办学行为与“减负”等有关文件规定,合理安排假期生活,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严禁学生寒假期间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教育学生远离人群聚集性场所,以防发生踩踏事件。不购买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三无”食品。不提倡放烟花爆竹,加强对学生烟花爆竹安全常识的教育,确保安全燃放。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项活动均要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 号)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鲁教师字〔2015〕24 号)精神,严格规范办学行为,认真执行放假时间安排,要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禁止学校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要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管理,坚决制止和严肃查处教师有偿补课。各校要严格禁止和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发生。县教体局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群众举报的节假日违规办学等问题进行明查暗访,如查实,将按照省政府第255号令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