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30 10:27作者:王华老师
(二)加大检查力度。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假期工作检查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飞行检查等形式,对寒假期间重点目标任务推进、学校值班等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推进。
(三)按时上报材料。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要于2月26日前将本地寒假期间检查情况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市直学校要于1月15日前将假期值班表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公开承诺书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月23日前将新学期工作计划、作息时间表、课程表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