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26 09:54作者:才子老师
(三)教育培训。各学校要于放假前组织教师进行师德师风自查自纠和互查互评,进行业务培训和校本研修,开展教学基本功大练兵活动、“三字一话一技能”竞赛评比活动,市教育局将适时进行检查。
(四)宣讲活动。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吴忠市教育工委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的通知》(吴教工委发〔2017〕27号)要求,于放假前主动与宣讲联系人对接,组织好宣讲和座谈研讨工作。
(五)校际联动。各学校要与放假前组织开展理论研修、集体备课等结对帮扶活动,开展学校互访互评交流活动(包括青少年校外综合实践学校),进一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要按照《吴忠市推进优质教育资源集团化行动计划》(吴党办发〔2017〕46号),通过校际间自主合作,与银川市中小学、幼儿园间建立校际发展交流关系,搭建学校合作沟通平台,促进教育交流发展,积极融入银川都市圈。吴忠中学要与青铜峡高级中学,吴忠回民中学要与青铜峡一中研究制定结对帮扶方案,促进利青一体化发展。各学校校际联动工作情况形成简要工作小结于放假前交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六)家校合作。各学校要发挥好家长委员会的作用,组织家长进行家长教育培训,农村学校要借助农民工冬季返乡之季补好家校合作缺课。家校合作教师志愿者要按时完成网络学习。
二、严格规范学校假期行为
(一)严禁学校和教师假期补课。各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宁教监〔2015〕71号)等文件精神,严禁任何学校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组织上课和补课。学校不得将校舍、设施等办学资源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从事有偿补课、辅导等营利活动。学校和教师均不得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补习、培训活动,教师不得到社会办学机构兼职从事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辅导。凡违规者要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自治区教育厅、市教育局将在寒假期间进行明察暗访和工作督查,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不抓不管、问题频发的学校要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